大声思考|一部电影撕裂韩国舆论:真人改编故事为何惹争议?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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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电影《暗杀者们》时下正撕裂韩国舆论。这部以1974年陆英修遇刺事件为题材的影片,上映后引发的争议早已超出电影评论的范畴,演变为一场波及演员人身安全的现实风波。

1974年8月15日是韩国光复节庆祝仪式,时任总统朴正熙携夫人陆英修出席活动。仪式进行过程中,旅日韩侨文世光持枪试图暗杀朴正熙,但子弹击中了陆英修,后者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在当时的官方调查中,这起案件被定性为文世光受北韩及在日朝鲜人总联合会指使的单独作案。

影片则围绕被捕凶手的证言展开——文世光声称自己只发射了四发子弹,但现场却听到了更多的枪声。电影引出了关于子弹来源和权力内部介入的假设性情节,推测当年的事件可能并非简单的外部势力单独作案,韩国中央情报部高层甚至朴正熙本人都有可能牵涉其中。影片的结局采取了开放式设计,并未明确给出谁是幕后主使的结论。

电影对于朴正熙的塑造,触碰了韩国保守派为这位前总统构建的正面叙事中的伦理底线。主演柳海真住宅门前被保守团体申请举行为期近一个月的集会,其代言的品牌遭到抵制,演员李敏镐原定出席釜山国际电影节的行程被迫取消,电影在釜山影展的户外舞台见面会也一并叫停。在釜山国际电影节担任竞赛单元评审团主席的中国导演张艺谋,也被问到如何看待这次风波。张艺谋表示,“创作就是创作,创作也许不完全基于真实,中国有一句在创作中总结的老话叫‘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创作和生活的关系是一个辩证的关系……历史的真实则更复杂,历史的真实到底是不是真的真实,有时候本身也有争论,我们作为创作者尊重每一位创作者的想法,这可能也是电影有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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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观众的印象中,韩国电影以“敢拍”著称,像《杀人回忆》《熔炉》《素媛》等高分经典影片均改编自真人真事。近年来,更是在政治题材上屡有突破,《南山的部长们》《首尔之春》这样的政治事件改编而成的高分大尺度作品层出不穷,怎么这一次《暗杀者们》却引发了巨大的喧嚣呢?进而言之,在全球范围内,从好莱坞到我国,真人真事改编电影并不少,但尺度并不相同。

换句话说,虽然真人真事改编电影是一种主流类型,但它常常被观众认为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前提,但这个类型本身更像一个边界模糊的光谱,夹杂着大量未被辨别的细节。此次《暗杀者们》的争议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讨论的契机,去追问真人改编电影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又应当如何取得平衡。

电影《暗杀者们》(2026)

复杂的情形

我们看电影时,常常看到片头或者片尾有特别的一行注释,例如“电影改编自某某的真实经历”。真人真事改编影片在观众眼中似乎天然属于同一种类型,但其实,它们并非“铁板一块”,而是包含了多种复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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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电影以来,真人改编的影片便几乎同步出现,已知最早的以真实人物为焦点的短片之一《玛丽·斯图亚特处决记》出现于1895年,与电影被视为“诞生”的年份相同。诚然,虚构可以编织出精巧的故事,但很多时候,真人真事中那些无法预料的转折、难以解释的巧合、超出想象的极端处境,往往比任何编剧的构思都更为震撼,这构成了真人真事改编电影最根本的驱动力。

但“真人真事”,并不是“真人”与“真事”的简单叠加。一部电影写到真人,必然写到真事,但写到真事,却不一定会用到真人。就像我们当下很多当代影视作品改编自中国现当代历史,比如上山下乡、改革开放或者中国加入WTO,这些历史事件是真事,但故事中的主人公都是虚构的,这些电影并不会特意注明“改编自真实事件”。因此,严格来说,如果一部电影开篇提醒说“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它指涉的是“真人的真事”。

“真人”,主要是三类人。

一类是传奇的政治人物。比如《林肯》中的亚伯拉罕·林肯、《国王的演讲》中的乔治六世、《至暗时刻》中的丘吉尔;韩国电影《辩护人》原型是韩国前总统卢武铉、《德惠翁主》中的朝鲜王朝末代公主德惠翁主;国内方面,比如《孔繁森》中的孔繁森、《焦裕禄》中的焦裕禄。

电影《辩护人》(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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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是传奇的娱乐明星。这一类,好莱坞有许多经典电影,比如有《灵魂歌王》中的雷·查尔斯、《波西米亚狂想曲》中的弗雷迪·墨丘利、《玫瑰人生》中的伊迪丝·琵雅芙、《迈克尔·杰克逊:巨星之路》中的迈克尔·杰克逊。

另外一类是有重大经历的“普通人”,因为其遭遇具有超越个人命运的公共意义而被影像记录。比如韩国电影《素媛》中受害女童的故事、《熔炉》中聋哑障碍人学校性侵案的揭露者、《回家的路》中被困法属马提尼克岛监狱两年的韩国主妇;国内方面,《我不是药神》中因代购印度仿制药而被卷入法律与伦理漩涡的当事人、《欢迎来龙餐馆》中伊拉克战争期间在伊拉克开中餐馆的普通人,等等。

而按照改编的程度或者方向,真人改编电影又可以细分为三种类型。

一种是严格的传记电影,基本是按照人物的生平来拍。比如好莱坞的传记电影《卓别林》《灵魂歌王》《猫王》等。

第二类是以人物在某一重大事件中的经历为核心、聚焦于特定时间段的影片。比如《至暗时刻》,聚焦丘吉尔在二战初期面临是否与纳粹谈判的关键抉择;《奥本海默》,聚焦物理学家罗伯特·奥本海默在曼哈顿计划中的角色及战后的安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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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奥本海默》(2023)

第三类是化名,虽然真人真事改编,但不是用本人的真名,而是相近的名字,这在国产电影中最为常见,这一做法既能规避与原型人物直接对应的法律与舆论风险,也在事实上扩大了创作者对人物和事件进行艺术加工的自由度。《我不是药神》中主角化名为“程勇”;《中国机长》中正机长化名为“刘长健”;《夺冠》中除了郎平和部分里约奥运会队员外,其他人物在片中没有出现真实姓名,仅以“陪打教练”等来指代。

尽管形态各异,真人改编电影却共享着一条基本准则:大事不虚,小事不拘。所谓“大事不虚”,是指影片所依托的核心历史事件、人物的基本面貌与关键选择符合史实;所谓“小事不拘”,则是指在具体场景、次要人物、对话细节等方面,创作者拥有不同程度的虚构空间。

但“小事不拘”的程度,因类型而异。严格的传记电影,尤其是以政治人物或英模人物为传主的作品,极少引入虚构人物,虚构主要服务于情感细节的填充与场景的还原;而以真实事件为框架、以化名人物为主角的影片,虚构的自由度更大,除了核心事件的基本走向之外,人物关系、情节支线乃至部分关键冲突,都可能出自编剧的创造。

争议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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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真人改编电影上映之后风平浪静,并不会引起争议。

一种情形是,如果是真人改编拍成“正面宣传”,比如很多主旋律传记电影,自然不会引发争议。而即便在好莱坞或韩国,涉及一些重要的政治历史人物时,若总体上持褒扬态度,也不会有争议,比如《至暗时刻》中的丘吉尔,《辩护人》中的韩国总统卢武铉,《哈尔滨》中的韩国独立运动战士安重根。

另一种情绪是,如果真人是那些在公众记忆中已被牢牢锁定为反面人物,只要不美化就不会引发争议。比如《首尔之春》,主要涉及的是全斗焕政权时期的事件,而全斗焕一直是韩国负面评价最集中的前总统,电影可以对他进行尖锐的刻画。

容易产生争议的真人改编电影,集中在这种情况:影片选取的人物以正面为主,但电影对人物的塑造并非将其呈现为“完人”,而是着力于展现其复杂性,甚至触及人性的灰度地带。

从创作角度来看,人物有争议才有看点,也更容易形成人物弧光。然而,对于已不在人世的原型而言,其后人往往不愿先辈承受争议性的评价,这本身是人之常情。比如《好莱坞往事》中李小龙的形象塑造,引发了李小龙女儿李香凝的强烈不满。李香凝向国家电影局提出了申诉,而导演昆汀则拒绝进行删除。原定于在中国内地上映的《好莱坞往事》随后撤档,最终未能在内地公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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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之人,同样不愿被卷入舆论风暴的中心。比如《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就发声明表示,预告片中主角“程勇”被塑造成一个卖印度神油的小店主,靠贩卖印度药品赚大钱。他担心观众会因此认为他当年也是从中牟利,从而损害他的名誉。

电影《我不是药神》(2018)

在过去,此类争议中,提出异议的主体过去主要是当事人本人或其相关后人。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之后,真人改编故事所引发的争议升级,因为参与群体正在不断扩大,普通网友也被卷入其中,引发不同程度的舆论海啸。

而这一次《暗杀者们》,争议的参与主体已不再局限于网友或民间团体,而是直接裹挟进了韩国的政党斗争。朴正熙作为韩国保守派的精神图腾,其形象与韩国当前最大在野党国民力量党的核心认同紧密绑定,影片对其形象的“贬低性”处理,迅速被保守阵营吸纳为政治动员的素材,抵制行动从民间集会蔓延到政党层面,演变为韩国保守派与进步派之间长期对立的又一次公开爆发。而政党斗争及背后必然牵扯的民众阵营对立和身份认同,不止在韩国,在美国乃至全球均凸显出更为尖锐、两极的对立,并与算法社交媒体的时代形成双向共振,极容易形成舆论海啸。针对电影到底是否具有政治目的、部分观众的抵制是否是自由权利等,在银幕之外展开了对抗。

由此,真人改编故事一旦不以正面取向或近乎完美受害者的视角去呈现真人,便极易引发争议。而在移动互联网与舆论极化的背景下,一些公众人物在不知不觉间被动地成为不同阵营竞相争夺、竞相塑造的图腾,此时针对他们的改编就格外容易触发争议。争议的场域已从法院和传统媒体转移至社交平台,争议的节奏缩短至以天甚至小时为单位,争议的功能也从解决具体的权利纠纷,转变为一种持续的、强烈度的对抗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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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的边界

这意味着,真人改编电影过去那种边界模糊、先拍再说的做法已难以适应新的舆论环境,创作者怎么改编、观众如何看待改编,亟需被置于更为适配当下的讨论框架之中。

对此,好莱坞提供了一种较为“宽松”的示范。美国第一修正案对表达自由充分保护,赋予创作者未经同意讲述真实人物故事的权利;公众人物如果要赢得诽谤诉讼,必须证明被告明知内容虚假,或者鲁莽地无视事实真相,而这一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极难满足。所以,好莱坞已经约定俗成——制作一部基于真实人物生平的剧情片,并不需要获得当事人本人的授权。就比如改编自扎克伯格经历的《社交网络》,将他塑造成一个社交笨拙、缺乏安全感、甚至不惜牺牲友情的人,但电影并未获得他本人的授权。

电影《社交网络》(2010)

保障创作自由,带来的正向效益是激活创作市场,好莱坞的真人改编电影非常发达,不仅是票房制造机,也是影帝影后制造机。比如奥斯卡近20年近一半的影帝,来自于真人改编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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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好莱坞以外的不同语境里,情况往往很复杂,同一部影片可能在事实、伦理与政治三个维度上分别受到不同尺度的审视。

第一层是事实层面。事实层面的最大难题在于,影视创作不存在100%的真实。如前所述,真人改编遵循“大事不虚,小事不拘”的原则,若要塑造人物的成长弧光,难免触及人物身上的不足,否则人物便难以摆脱“高大全”的扁平感。于是,追求事实的准确与追求叙事的完整之间,便构成了一种内在的紧张。

第二层是伦理层面。即便影片在事实层面并无明显歪曲,其呈现方式本身也可能被认为不恰当。这种批评往往并不基于“事实错误”,而是基于一种朴素的伦理判断:某种改动是否确有必要,是否符合比例原则,创作者在推进叙事时是否选择了代价最小、冒犯最轻的路径。

第三层是政治层面。当改编对象是承载公共记忆的政治人物时,对其形象的塑造便不再只是个人名誉问题,也可能关涉到不同阵营对同一段历史的不同叙述权,以及各自借由这一人物来确认自身政治认同的方式。

因此,一部真人改编影片可能在事实层面是准确的,在伦理层面却让人感到冒犯;或者在伦理层面是得体的,但在政治层面却被某一阵营视为威胁。而当争议进入公共舆论场后,这三层含义往往被混为一谈,使得对话变得极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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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行业内也积累了一些规避风险的常规做法。争取当事人或其家属的授权,是最为稳妥的路径;采用化名策略,可在一定程度上切断影片与原型之间的直接对应关系,为创作者留出更大的虚构空间。

不过,这些策略各有其限度。授权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愿意配合,而争议性人物或其家属往往并无配合的意愿;化名虽能降低法律风险,却难以阻止观众将影片中的人物与原型对号入座。换言之,只要影片对人物的塑造本身带有争议性,上述策略便都只能缓解风险,而无法真正消除风险。

因此,这一话题所指向的并不只是创作者的责任,同样也是对观众的一种提问。在创作的自由与我们所追求的事实、伦理或政治“正确”之间,究竟应当如何取舍?如果一味以“正确”为优先,要求每一部真人改编作品都必须对原型作出无可指摘的呈现,那么结果很可能适得其反——人物只能被塑造为正面形象,复杂性被剔除,灰度被抹平,这一类型本身也将逐渐失去活力,沦为千篇一律的颂歌或宣传。

但如果观众能够保持一定程度的宽容,不将影片中的角色与原型简单等同,不把艺术呈现直接读作对真实人物的最终定性,那么创作者便有可能在事实的框架内展开更丰富的想象,真人改编也才可能持续产生真正有分量的作品。不论是好莱坞那些经典的传记电影,韩国那些“敢拍”的真人改编电影,还是我国的《我不是药神》,都是观众没有大规模介入原型争议的产物。

由此,在排除了所谓恶意“抹黑”或“洗白”的改编之外,更为合理的平衡之道是:只要作品改编总体上遵循“大事不虚”的原则,那就让真人改编的争议主要局限于原型与创作者之间。原型及其家属有权表达不满,并通过诉讼等手段维护权益,创作者亦有权坚持其艺术判断,而观众不妨回到观众的位置,尝试以一部作品的眼光去审视它——就像我们评判一篇人物特写、一篇非虚构,而不是动辄以道德判官或法律判官自居。否则,在一个愈发撕裂的舆论场中,《暗杀者们》式的纠纷与闹剧还会重演,而真人改编这一类型恐怕也会在各方不断收紧的约束中逐渐丧失其应有的表达空间与艺术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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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