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片方发声明维权 编剧质疑其著作署名方式

 

发布日期:2018-02-09     来源:未知      阅读量:

   电视剧《风筝》制作方东方联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曾在1月31日发声明称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电视剧同名小说《风筝》未经授权。今日,该公司再度发表声明,就该剧的编剧署名权做出解释。
 
  就该声明中显示,电视剧《风筝》的编剧署名方式是根据与“秦丽”方签署的《协议书》赋予的权利而做出的合理决定。并提出苏州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同名小说《风筝》未经公司授权,涉嫌侵犯著作权,因其已经停止出版行为,故公司未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该公司进一步在声明中指出,肖锚在网络上渲染《风筝》的编剧署名权以及原著事宜,造成了大量不实言论,涉嫌侵权,公司已委托法律团队进行维权。
 
  声明发出后,编剧肖锚在微博上公开回应,其先是对电视剧《风筝》前后两次更改编剧名字提出质疑。进而指出2008年连载发表的《风筝》小说也没有经过东方联盟的授权,“看完小说签订剧本合同贵司不会是忘了吧?”双方各执一词,令此事发展情况更加扑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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